标题:七起典型案例揭示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化妆品、白酒等产品的虚假宣传被严惩
内容: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七起涉及民生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揭示了化妆品、白酒等产品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 德会体育用品经营部被罚50万元
河北枣强县德会体育用品经营部利用电视播放PPT课件宣传丽富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和丽富健按摩啫喱具有降血压、排除脂肪垃圾、治疗咳嗽、便秘、静脉曲张等疾病的功能。这两款产品均为普通商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 上海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上海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上课”模式宣传其销售的治疗仪具有治疗神经性疾病、高脂血症、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能。然而,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该治疗仪实际并不具备治疗上述疾病的功能,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 安徽贵池区中萱书店被罚5000元
安徽贵池区中萱书店在其经营场所内宣传教辅书籍为“教育部推荐使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等,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的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 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
江西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讲座方式介绍其销售的保健品和食品具有消除关节疼痛、阻断炎症发展、修复受损的滑膜和软骨等药用功能。然而,这些产品均为非药品,不具备药用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 广东童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被罚60万元
广东童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纸尿裤、学步裤与宝洁公司的“Pampers”帮宝适清新帮纸尿裤、拉拉裤在配色、图案设计、形状及排列组合上相似,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 海南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被罚20万元
海南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通过集中讲课的方式推销保健食品,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以治疗失眠、便秘、慢性医疗综合征、神经衰弱等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 安徽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被罚1万元
安徽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在宁国市四个乡镇街道,以赠送大米的方式吸引农村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参加“苗王蛇宝”酒宣讲会,宣传“苗王蛇宝”酒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然而,该白酒既非药品,亦非保健食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这些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要警惕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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