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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平抑房价,解决新北京人住房困难,满足刚需,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宣布将在公租房和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
在公租房方面,市保障房中心将拿出不少于30%的公租房源,共计400套,给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实施专项配租。其中,在本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将优先分配。专项配租工作将于2017年4月7日开始启动,具体申请安排见市保障房中心网站近期公告。
在自住房方面,市住建委准备在自住房转化项目——昌平北京湾项目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约780套,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出售。其中,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将优先分配。具体申请事项见近期市住建委网站。
据统计,现有已入住公租房中有新北京人1.03万户,占已入住户数的13%。自住房中新北京人已签约3000余户,约占5%。此次试点提高了分配比例,使更多的新北京人有认同感。
对于申请公租房和自住房的家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状况等。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公示、网上申请、联网审核、公开摇号、选房签约等步骤。同时,对于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查询结果提示信息,持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在自住房交易方面,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对于公租房的租金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以及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自住商品房栏目提供了申请网址,购买流程包括公示、网上申请、联网审核、公开摇号、选房签约等步骤。同时,市住建委也提供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所需资料,方便申请者了解相关信息。
总的来说,北京市住建委实施的公租房和自住房专项分配试点,旨在解决新北京人的住房困难,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同时也提供了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方便申请者进行申请。
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勃湾区刘松霖工作室,本文标题:《北京:非京籍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自住房(附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