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冀鸿奇 2024-11-26 百科资讯 687 次浏览 0个评论

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内容:

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者与雇佣者之间,雇佣者通常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因此,我国对于雇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务派遣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呢?河北杜新月律师事务所的王宝强律师对此进行了解析。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 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与用工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

王宝强律师补充: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也有其独特的好处。首先,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人员聘用、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其次,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人才派遣公司。这样,用人单位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节省管理精力。同时,由于第三方的加入,有效化解人事(劳动)纠纷。

来源: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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