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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11月7日)宣布,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因涉嫌受贿,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作出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报道)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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