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明皜传感科创板IPO因股权代持问题被终止,多家中介机构及人员被警示
正文:
红星资本局11月6日消息,近日,上交所对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皜传感”)科创板IPO项目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因在申报IPO时未如实披露股份代持情况,明皜传感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念博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同时,其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及两名保荐代表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和两名签字律师也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被予以监管警示。
据上交所网站信息,明皜传感的科创板IPO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被受理,但最终在今年6月4日因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动撤回上市申请而被终止审核。
调查发现,发行人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前存在若干自然人委托吴念博代为持有苏州通博股权的情形。尽管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时出具了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但并未披露这一事实。直至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后,部分口头约定的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款才予以结清。
上交所对发行人及实控人的责任进行了判定,认为其长期存在股权代持行为,且在申报时未能充分证明已解除,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不清晰,相关情况未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实控人吴念博对发行人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并被通报批评,同时,证监会也将这一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明皜传感是一家从事MEMS传感器研发、设计和销售的芯片设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物联网领域以及车载应用领域,其背后股东包括苏州固锝、泰达科投、比亚迪(002594.SZ)以及小米集团(01810.HK)旗下的小米长江等。
此外,负责明皜传感IPO项目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作为保荐机构,未能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股权清晰情况,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李佳蔚、佀化昌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上交所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提高保荐工作质量,并在20个交易日内递交书面整改报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及4位签字律师也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被采取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明皜传感、吴念博曾在向监管提出异议时表示,申报前已向中介机构告知委托持股事项,并在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报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还称后续在审核阶段积极配合,经问询函要求后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不存在隐瞒委托持股事项的主观故意。
经上交所核查,中介机构确实曾建议发行人申报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股权代持情况,但发行人未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补充披露。
资料显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为东方证券(600958.SH)全资子公司,也称“东方证券投行”。今年第三季度,东方证券业绩显著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6%,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4.58%。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杨程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勃湾区刘松霖工作室,本文标题:《IPO观察|若干自然人委托代持股权未如实披露,明皜传感IPO被终止 》